更新时间:2018-10-25 04:52作者:王华老师
一.关于报到时间和地点
1.新生持《入学通知书》于9月9日(周三)8:30—16:30到所在学院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在校住宿的可先办理入住手续,具体见下文第六条。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事假须上交相关说明。
3.心理学院脑认知中心的新生报到地点在原辽师大海华学院(可通过辽师大北院山坡通道到达)。
4.学院辅导员职系方式(9月1日后请点击本项查)。
二.报到时要交的材料和费用
1. 本科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原以函授本科生身份报名考生,请携带函授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省招办进行考生资格二次认证时需查验上述证书。
2.英语六级证书。(没过六级不用提交,英语课程按照四、六级分班)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4.报到所需费用约600元。包括三年(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二年)医疗保险费、公共课教材费、体检费等。
5. 党团组织关系:(1)党员、团员自带组织关系。组织关系是新生所在单位组织部、团委开具的一封介绍信。新生入学时将相关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学院“新生报到处”即可;(2)大连市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接收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组织部”;(3)外省、市新生须持市、县以上组织部门签发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接收单位“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4) 签了定向或委培协议的新生可不转组织关系。
6. 个人档案:档案应由新生所在单位按我办发的《调档函》的要求通过机要局寄到我校,个别新生自带档案的,请本人亲自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602室)。
7. 户口:(1)辽宁省内生源学生不迁户口;(2)被录取的辽宁省外生源学生(定向或委培生除外),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转迁户口。户口迁入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3)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一定要确认《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清晰,出生地、籍贯要写明,不可只写到“某省”,否则不予落户;婚姻状况必须注明(如“未婚”或“已婚”),未写明婚姻状况的学生需要提交一份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原件,否则不予落户。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 银行代收学费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宿费数额标准划转学费、宿费,并向学校提供划转结果;学校根据划转结果向学生提供收费收据,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2.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密码设置为6位数,信封上有初始密码,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自动取款机进行修改银行卡密码。
3. 信封上有学号和姓名,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于8月17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宿费的合计款额存到银行卡中。如果学号和姓名不一致,请不要存款,并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需多存1元,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宿费。第二年起卡内需多存11元(10元为卡的年费,1元为卡内余额)。
4. 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由学生自负。如学费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新卡和本人学生证到校计财处收费科(北院后勤楼213室)登记新的卡号。
5.我校将在8月18日通过银行开始划转学费和宿费。新生报可通过银行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此卡将作为我校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唯一银行卡,在读期间不得销卡。银行卡要注意保存,不要与手机等存放在一起,以免消磁;不要与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不要以生日等易被破解数字设置密码,以免丢失后被别人挂失、冒领。
7.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
8.研究生学费分年收,具体标准见下面的附表:
9.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0411-82159381;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411-88067875。
10. 经济困难研究生凭《入学通知书》可申请“生源地货款”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货款,这方面的政策各地略有不同,具体办法和要求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或查看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
四.关于住宿
1.申请住宿的新生可先到宿舍办理入住手续,后到学院报到。
宿舍在西山校区的学院为:文学院、计算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其他学院新生宿舍在老校区。
2.被褥及生活用品自备,学校不提供。新生最好多带一个缛子,以免不适应。因宿舍床位有限,博士研究生为三人间,硕士研究生为四人间。
3. 新生申请宿舍步骤:(1)8月17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只有预存宿费并划款交费成功的新生我校给予安排住宿。(2)入学前2天,我办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新生宿舍、寝室与床位号。请新生记住三点信息:宿舍号、寝室号、床位号
4.新生持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钥匙押金10元(请提前准备好零钱)到相应宿舍门卫办理入住手续。
5. 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在8月17日前通过银行卡交1200元者),如开学后想在校内宿舍住,老校区请与石老师(电话0411-82156871)、新校区请与韩老师(电话0411-85992052,15041153415)联系。如有空床位,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全部满足需求。
五.关于奖学金
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少量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金。开学时,辅导员会向新生介绍相关情况。
六.持“入学通知书”可购半价火车票
新生报到时,我校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到校。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lnnu.edu.cn),并在入学后严格遵守。特别提醒:1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煤油炉、卡式炉、酒精炉等炉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我校研究生宿舍为无烟宿舍,希望有吸烟习惯的研究生戒烟,在宿舍吸烟将受到相应处罚。
八.9月1日,请新生再浏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关注研究生院微信及时了解最新消息或其它临时通知。研究生院微信号:liaoshiyanjiusheng。招办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