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04:40作者:王华老师
一、报到日期
请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六)来校报到,请勿提前或滞后报到。若不能按期报到,须提供相应证明提前向学校书面请假,未经学校许可逾期五天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月30日学校在大连火车站南出站口、大连北火车站北出站口设有新生接站处。乘坐轮船来连的新生可在码头乘13路公交车至大连火车站南出站口;乘坐汽车来连的新生可在北岗桥汽车站乘414路公交车至大连火车站南出站口,或从站南(站北)汽车站步行至大连火车站南出站口。若错过学校接站时间,可自行乘车到校。
二、档案移交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安排,需要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后,请及时到当地市(区、县)招生办公室或所在中学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材料、高考材料、党团材料等),档案袋必须加盖密封章,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报到后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由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统一邮寄档案的,请在报到前督促当地招生部门,及时将档案邮寄至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户口迁移
1、辽宁省内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辽宁省外的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需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并标明身高,报到后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取并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科。学校仅在新生入学期间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应与录取通知书和各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新生录取名册》相一致,身份证编号须填写18位证号,字迹工整清晰,别名或姓名中有同音异形字等均不能落户。
说明:迁入学校的户口不是大连常住人口户口,是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农业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后即转为非农业户口,不能再变更为农业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户口迁入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市公安局泡崖街派出所。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学生党员要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大连市以外的党员要携带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给大连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大连市内的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自带团组织关系及团员证,无团员证者需携带团员介绍信,介绍信开到大连工业大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