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24作者:才子老师
一、新生应于2015年9月1日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来我校研究生院(博学楼)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研招办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如未经准假逾期10天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各专业新生的分班情况,请于报到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最新动态查询。
二、党员自带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请按以下要求填写:大连市外考生应持有当地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内考生组织关系直接转至“东北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本校应届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校党委组织部在校内接转。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转组织关系。
三、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后审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辽宁籍研究生户口不需迁转(辽宁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为集体户口的,可办理迁移)。辽宁籍以外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须注明,户口转入名称:东北财经大学保卫处;户口转入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户口转入当地派出所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黑石礁派出所。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转户口。户口迁移证在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五、已经参加工作的非定向新生除携带工资关系外,还需带干部调转介绍信;委托培养和定向的新生不需带户口、工资关系和干部调转介绍信,具体情况按协议书要求执行。自筹经费协议书须本人签字,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协议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
六、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新生应按协议书要求交学费。请在2015年8月26日前按规定的标准,将学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我校应届生可继续使用已有的银行卡),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至财务处领取缴费发票。自筹经费新生学费可以分两次交,入学时交一半,下一学年开学时再交另一半。专业学位新生的缴费事宜,请与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或中心联系。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每生每年40元,共100元(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