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0:15作者:王新老师
亲爱的新生同学:
恭喜你成为沈阳建筑大学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按如下事项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沈阳建筑大学2015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
二、报到地点及要求
报到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商业街(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购买从家庭所在地到达沈阳的火车票时可享受铁道部门规定的票价优惠。入学报到当天(8月29日),我校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新生同学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原则上不可逾期报到,也不建议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在8月29日前向所在学院请假(相关联系方式附后)。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将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携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校以此作为确定新生录取身份和办理入学手续的依据。
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中学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
4.户口关系。辽宁省籍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省区新生自愿办理。如若迁移,只能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按照沈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要求,户口迁移证为打印件(字迹清晰,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清楚工整,迁移地址为:沈阳建筑大学(辽宁省沈阳市)。迁移证需标明本人身份证号,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注:因户口迁移会带来一些不便,例如户口在迁出与落户期间无法使用(历时6个月);在校上学期间不能随意迁出,只能在毕业或退学时迁移;非生源地就业,难以迁回生源地等,是否迁移户口,请学生与家长慎重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如新生家庭经济困难,需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区的街道(村镇)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经济困难程度提供助学措施。对于家庭无力支付学费的同学,请向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程序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协助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