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4:29作者:李一老师
沈阳师范大学:1.我校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录取分数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可转入同批次其他专业,也可转入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各专业。2.我校普通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录取分数高于本省普通类一本控制分数线的,可转入我校普通类二本其他专业。3.我校普通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l5%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4.我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二本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沈阳师范大学(ShenyangNormalUniversity)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1年,名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辽宁省最早);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截至2016年4月,1890余亩,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藏书140万册。学校共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930余人。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校属馆部中心及附属机构,有本科专业7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