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48作者:王华老师
X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申诉人
被诉人
案情简介
仲裁庭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审批须在七日内完成。
三."仲裁庭意见"一栏写上仲裁庭意见后,应由仲裁员分别签名。并另附处理结果的有关文书,如:调解书、裁决书、同意撤诉的仲裁决定书等。
四."审批意见"一栏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填写,也可由主任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