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44作者:李一老师
摘要:作为一名职场人士,必须具备应有的维权意识。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是赌一时之气。如果在仲裁之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将来的仲裁结果可能会跟自己的预期背道而弛。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当自己的劳动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做才能尽可能地保证在仲裁过程中,获得胜诉的结果?每一名员工,在决定维权之前,都要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员工应该如何做准备呢?
一、真正地理解法条
对法条的解读,会有很多种版本,尤其是一部新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刚刚通过不久,刚刚生效不久,对于这些法条,在司法实践中,到底应该如何运用,是每一个仲裁员和法官都在思考的问题。所以,作为一名员工,在决定维权之前,绝不能片面地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理解,对相应的负面评价和风险提示视而不见。全面地解读,真正地理解,尤其要重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运用法条的错误发生。
二、调取证据,固定事实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申请仲裁,无异于自求取死之道。所以员工在维权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意识。
同时,对于证据的审核,需要听取不同的声音和判断。作为当事人的员工,往往会对各种证据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理解,这一做法对员工来说,风险是极大的。因为案件最终的裁判者并不是员工,而是作为中立者的仲裁员或者法官,他们对同一证据,是很可能抱有与员工不同的认识的。了解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认定证据的规则,是员工在维权之前,需要给自己补课的地方。
所以,不但要有取证意识,还要确实取到确凿的证据,同时,还要保证取到的证据是有用的,这样才能确保最终的胜诉。
三、思路清晰,方能胜诉
员工申诉时,依据事实所产生的诉求,应当是思路清晰的。不能单位给你调整岗位,你直接去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四、诉求完整
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涉及多项诉求。员工在维权之前,要充分全面地了解清楚自己到底享有什么样的诉求,注意尽可能地做到诉求完整,以免给自己后期的工作带来麻烦和不便。
五、事实与理由不可留下败诉把柄
在思路清晰的前提下,去描述相应的事实与理由,要明白什么的事实与理由才能对自己的诉求有利,什么的描述对自己的诉求不利。切不可以在申诉状中写入对自己诉求不利的描述来。因为,自己申诉书中所写明的事实,是不需要单位再举证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