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31作者:才子老师
案号:
申诉人:
案由:
被诉人:
案件简介:
仲裁庭意见 :
首席仲裁员: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仲裁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备注 :
说明 :
一、本文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文书是仲裁庭对在管辖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经仲裁庭和议难做结论的疑难案件,在查明事实后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时使用的。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X劳仲案字[ ]第 号。
四、使用本表时,仲裁庭意见一栏在填写仲裁庭意见后,应签署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名字
五、审批意见一栏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填写同意呈报或不同意呈报,同意呈报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