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6:1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空,计20分)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3.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4.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爱)、(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四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8.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9.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第一项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0.预备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