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09:04作者:王新老师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内蒙古省2016退休教师加工资最新消息,教师待遇调整方案细则教师的工资待遇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小编为读者们整理了有关内蒙古省教师待遇的有关信息,欢迎阅读。2016年这方面的相关信息还未公布,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
在基层学校,有三种普遍现象值得反思:一是,教师同岗不同酬分配不合理。二是,拿到高级职称后脱离教学岗位。三是,一些校级管理者甚至中层管理者享受副高职称或正高职称工资待遇,却不在教学一线做具体的教学工作。这三种现象都反映出一个共同问题,职称制度不合理地影响了工资标准,不利于教师之间的良性竞争。
对于第一种现象,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比如,甲乙两位教师同时教高一语文课。甲的职称级别是中教高级,乙的职称级别是中教一级;甲的教学成绩和教学研究成果不如乙,按理说,甲应得的工资总收入应该没有乙高。可实际情况是,哪怕甲在各方面表现不如乙,甲的工资总收入还是比乙要高。针对这种现象,我认为,将“高一语文教学”这项工作的教学成绩作为考核甲乙两位教师基本工资的标准,才是科学合理的,而不应该有差别。那么差别应该体现在哪里?应该体现在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方面。也就是说,工龄长则工龄工资相对较高;绩效好,绩效工资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