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2:59作者:王新老师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安排部署,我市已正式启动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并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兑现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我省规定,本次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二是挂钩调整,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三是适度倾斜,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基本养老金。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待遇调整,是连续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我市将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