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7:44作者:李天扬老师
每年的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
计划免疫宣传日就是“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每年的这一天,既是广大儿童的节日,也是全国计划免疫工作者的节日。1986年6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妇联、广播电影电视部、经济贸易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通知,成立全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和每年4月25五日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其近期目标是实现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1990年争取“使全国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儿童疫苗接种的四小常识
1、宝宝必须接种的疫苗
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接种的疫苗,也称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目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糖丸)、百白破高教网教育疫苗(白破二联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这些疫苗是适龄健康儿童必须接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2、预防接种证的办理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证明,孩子今后入托(园)、上学、出国等必须提供该证明。儿童出生后可以直接在医院产科接种室进行办理,接种单位应该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办理预防接种证是免费的。如接种证遗失,应及时到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补办时应携带之前的接种证明。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