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10:59作者:王华老师
据媒体报道,因为各种原因出国留学的未成年人,因为家长留守国内,监护权只好交给国外的监护机构或个人,并交纳不菲的“监护服务费”,而家长和学生本人往往对监护服务不甚满意。
为什么要监护?一是低龄学生的成长需要,二是法律规定。根据美英等国学校的要求,未成年留学生如果和父母不生活在一起,就需要在当地指定一名代理监护人。监护人其实就是代行学生父母的职责,比如生活质量、生命安全、学习等方面的安排和监督,以及其他需要监护人承担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什么人可以代行监护权呢?一般来说,代理监护人可以由孩子的老师、校长甚至寄宿家庭来担当,但这样容易出现问题,比如信息反馈不及时和文化差异所带来的的管教冲突等。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代理监护人渐渐兴起成为一项新职业。以英国为例,英国的代理监护人分为两种:专业的注册代理监护人和未注册的个体代理监护人,其中尤以海外华人居多。无论收费高低,都可能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而个体代理监护人出了问题往往很难追究其责任。
我们知道,对孩子,首先应该充满爱。但是当施爱变成一种商业模式时,难免就变味了,于是造成了对低龄留学生监护的缺失与错位。
笔者认为,家长在送未成年子女留学前,首先要问自己和孩子:是否真的准备好了?家长的初衷通常是让孩子获得更满意的教育,但是,家长有没有注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面对困难的抗压能力、良好的学习习惯甚至外语能力?有没有在留学中介的单方面介绍之外做好择校和选择监护人的工作?孩子交给别人了,是不是就可以当甩手掌柜,安心忙自己的事了?如果孩子不适合太早出去留学,还是谨慎从事为好。
另外,留学中介和出国培训机构,是不是真的如同宣传的那样以学生为中心做好了服务,而不是收了钱送走人就万事大吉?留学中介在帮学生选校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做到了看学校质量和管理,而不是一心想着学校佣金?奉劝那些监护从业者,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要把低龄留学生当成自己的钱包。既然干这行,赚钱的同时不能忘了职业操守。
事实上,欧美国家的学校是可以代行监护职责的,真正好的学校会有严格的出勤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