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4:50作者:李天扬老师
3月23日,广东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贯彻意见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一并贯彻执行。会上,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解读了2018年广东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任务
今年,确定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主要有6项:
一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统筹。
二是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三是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教育管理。
四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五是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
六是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
普通中小学需要遵守的招生纪律要求
今年,教育部在巩固重点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基础上,针对当前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实“十项严禁”纪律。
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