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0:43作者:王华老师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教育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年来,黑龙江落实从学前到高校阶段学生资助资金累计190.08亿元,资助学生3582.81万人次,资助政策实现了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各学段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黑龙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成因素很多,分布较广,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平均达35%左右。矿区、林区、下岗企业职工、随迁务工人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超过50%。上学难、负担重成为经济困难家庭首要、突出问题。
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徐梅介绍,黑龙江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同时,相继出台了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低保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就餐补贴、贫困家庭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等地方政策,满足了不同年龄、不同学段、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学生的需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在高校学生资助方面,该省做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确保每名贫困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不论是新生入学路费,还是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都有政策、渠道、资金保障,真正做到了高校学生上学“三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