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6 05:38作者:李天扬老师
跨入4月,嘉兴市中小学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进入了议事日程。记者近日从嘉兴市教育局基教处了解到,备受瞩目的《2017年市本级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该《通知》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招生计划、报名办法以及招生办法等多个方面,对市本级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
坚持入学不考试每生只能报一所
基于民办教育在满足社会对教育多元化方面具有的特殊功能,嘉兴市将坚持教育公平和依法行政的原则,以有利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落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导向,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基本原则上,首先是坚持免试入学,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次是坚持规范招生,控制班额,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办法招生;其三是坚持落实学校招生主体地位,实施以“学校自主招生为主,宏观适度调控为辅”的招生办法。
在招生计划上,文件要求,市本级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应根据招生规模和办学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2017年招生计划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招生广告应公布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内容,招生广告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媒体发布。
在报名办法上,文件规定适龄学生可自主选择一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报名,不得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
招生办法和时间已经确定
在招生办法上,今年规定,市本级民办初中学校将实行“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录取为主”的招生办法,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时,则适当进行调控(部分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市本级民办小学实行“学生自主报名、学校自主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学校招生方案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各区教育文体局对辖区内民办小学招生工作要加强指导、监督。
对于社会关注度最大的市本级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文件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