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5 22:03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6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理科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上海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实验班)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车辆工程(车身方向)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工程物理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科学医学实验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科学实验班法学法学(国际班)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类经济与金融(国际班)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人文科学实验班英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社会科学实验班法学法学(国际班)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四、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