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1:55作者:才子老师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栾庆伟案件警示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腐败的产生归根结底是因为权力的脱缰,从薄熙来、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人的落马可以看出,妻子、儿子、秘书等“身边人”概莫能外都是通过利用其手中权力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方便,给自己谋取利益。同时,也正是因为身为领导干部的他们本身就是腐败分子,“身边人”更容易成为“权力掮客”,充当起腐败的“中转站”和“安全通道”,为权钱交易行为“跑腿”、“打掩护”,彼此勾连、互相庇护、共生共荣,形成腐败共同体。
钟鼓在楼,名声在外。对“身边人”腐败现象而言,问题出在身边人,根源却在领导干部自身,只要存在“身边人”腐败,领导干部都难脱干系,负有不可推卸责任。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权力的“保护伞”,为身边人“开绿灯”、“谋腐利”,袒护、纵容各种不正之风,甚至沆瀣一气、同流合污,而事实上,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身边人”的腐败是心知肚明的,对领导干部自己来说,绝不是管不管得了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管的问题。
“身边人”敢于如此张狂,究其根源是因为其背后有权力在“撑腰”,如果不是因为某些领导干部权力太大,没有真正受到监督和制约,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想来“大树”底下“乘凉”。可见,管住“身边人”关键在于管住领导手中权力,“身边人”腐败现象必须受到查处,但更重要的是要扳倒权力的“大树”,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同时,还要防止权力的“光环”和“余热”产生副作用,才能让那些趋炎附势、弄权谋利的“身边人”无缝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