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8:40作者:李一老师
长春市8月1日起将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包括将市属高校和各类民办大学参保学生纳入到门诊统筹享受范围。这项政策涉及近10万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600元门诊费用。
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了解到,此次长春市将职业学校、大专、中专、技校等市属高校和各类民办大学医保参保学生纳入到门诊统筹享受范围。参保学生可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或校医院持卡就医。此前,长春市中央直属和省属高校每个学生每月有60元的门诊医疗补助,由各高校医院统筹使用,而市属高校和各类民办高校并没有相关补助。
2010年长春市建立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小病治疗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已有460万人次享受了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3亿元。长春市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为2000元,居民医保为1200元,补偿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