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09:02作者:王新老师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
据介绍,除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2017年还将进一步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
根据山东省规划,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此基础上,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农村公办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政策。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和在校寄宿生15%的覆盖面,发放生活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