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08:46作者:才子老师
考试和评卷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分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
(一)文化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县(区、市)招委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县(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分考点。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二)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依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乐教办通〔2015〕6号)执行,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技术装备处统筹安排,各县(区、市)电教教仪站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由各县(区、市)招办统一按照2016年报考考生的报名号码建立考试成绩数据库,标准数据库由市招办统一下发,各地在5月27日前统一报市招办。
(三)彝区“9+3”考试。凡报考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4所内地中职学校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高中肄业学生,均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并以考试总成绩作为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的依据。
(四)职教体验生考试。已到市内中职学校的体验学生,均需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录取以考试总成绩作为依据。
(五)评卷工作由市教科所统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在6月23日由乐山市招办统一发布。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在报名所在地县(区、市)招办登记查分。各县(区、市)在2日内上报中考查分库至市招办。市招办将查分名单交由市教科所进行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