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39作者:王新老师
记者10日从江西省政府获悉,自今年秋季新学年起,江西省实施新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根据新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学费水平在现行标准基础上略有提高。江西省同时要求各高校认真落实针对困难学生的各类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
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的《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明确,对学费标准上调的高校,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学费标准下调的高校,新生老生均执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此次学费调整范围是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对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高校的本科学费给予一定的上浮比例。较现行学费标准,此次学费调整有升有降。根据新标准,江西省平均学费水平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比现行的3910元提高了2.3%。从学校情况来看,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平均学费均下降13.7%,江西师范大学平均学费下降5.9%。
调整方案将专业分为文科(文史哲)、文科(经管法外)、理工(Ⅰ)、理工(Ⅱ)体育、医学、艺术、农林等七类,这七类每生每年本科学费分别为3880元、3880元、4120元、4350元、4350元、3410元、8000元。专科学校学费参照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下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