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08:47作者:李一老师
驻新区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社区:
为保障康巴什新区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康巴什新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通知,请各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熟悉招生政策,向家长做好宣传。
康巴什新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0日
康巴什新区2016年秋季中小学
幼儿园入学通知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
2.小学一年级入学原则上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4.能提供务工证明并在新区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轻度三类残疾儿童(视力、听力、智力)。
二、入学条件及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一: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少年是康巴什新区户籍,其监护人在新区拥有自购房。
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不是康巴什新区户籍,其监护人在新区拥有自购房。
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康巴什新区户籍,其监护人在新区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四:工作租住
适龄儿童少年不是康巴什新区户籍,其监护人在新区工作并且租房居住。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学位类型一:有房有户
审核提供资料:
(1)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后打印出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孩子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