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08:35作者:李一老师
山东省近日印发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校学分制改革,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根据实施意见,2016年年底前,山东各高校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实施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前,山东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职院校将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此外,从2016年起,山东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办公及厂房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