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8:41作者:王新老师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的意见,根据这一意见,未能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要安排进入职业院校学习。
山东省的意见还规定,对不能升学和就业的少数民族高中阶段毕业生,要进一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少数民族未升学就业的高初中毕业生职业培训全覆盖。
山东省将有序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根据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万元,其中高(初)中班的经费由省、市各承担50%。中职班的经费在中央财政拨付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山东省明确提出,专职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满1学年,以及到受援民族地区支教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教师,视同具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对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在评聘职务(职称)、评选先进时给予倾斜。鼓励免费师范生到民族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