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09:17作者:王华老师
昨天,部分社保、医卫和法学等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就此提出,如果短期内就推出这一政策,有社保去福利化过快之嫌。同时,专家也提出了包括适当延长医保缴费年限,政府、企业、个人多方筹资,以及设立政策过渡期等变通或折中的举措建议。
委员建言
1>>社保专家
可小幅延长缴费年限
孙洁教授向京华时报记者分析称,从国际惯例看,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并不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行为。从制度安排来看,我国的医保制度从设立之初,已基本确立了现收现付的支付模式,就是由在职职工的缴费来为退休职工的看病买单的。
同时,虽然目前我国已经连续多次上调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标准,但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也只是达到2200元。从当前国内的物价和CPI指数来看,2200元也只能算是不高的收入。再考虑到目前很多老年人每月看病的支出颇多,包括起付线、医保药品自费部分和自费药等支出,一些大病、重病老人甚至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
所以无论是从国情的历史原因还是现实制度安排看,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都有不尽完善之处,有关部门对这项新政的研究必须慎之又慎。
孙洁分析,无论经济形势和财政支出的双重压力有多大,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不同于商业保险,就是其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如果贸然推出向退休职工征收医保缴费的政策,有社保去福利化过快之嫌。
为了缓解当前医保制度现收现付所导致的基金支付压力,有关部门或可考虑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目前多数地区是医保累计缴费女满20年、男满25年后,才能退休并享受退休职工的养老和医保待遇。对此,有关部门可采取小幅延长几年的方式,来部分解决基金支出压力偏大的问题。同时,财政部门也应该同时加大对于医保基金的相应支持力度。
2>>医卫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