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9:09作者:王华老师
实现非功利的音乐教育,可通过学生合唱团、乐队等低成本的音乐普及形式,让更多的孩子感受到音乐之美,而不是让音乐成为琴童或“尖子生”等少数人的专属品
2015年,是我国取消体育、艺术等文体特长生考学加分的第一年。也是由此开始,音乐考级不再与升学挂钩。一时间,人们开始思忖:音乐的社会考级算是考到头了,那么,我们的音乐教育是否还要继续,如何继续?
音乐考级本是舶来品,源自西方音乐社会教育体系,其宗旨与就学升学毫无关联,只是对音乐业余学习者的成绩作阶段性的考察与评定。1990年,中国音乐家协会设置了考级委员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音乐考级。随后,中央音乐学院与其并驾齐驱,二者共同形成国内音乐(社会)考级两大体系。此后20多年间,音乐考级不仅越来越“热”,而且与孩子们的升学挂上了钩。
一时间,音乐艺术特长成为未成年人就学升学的重要砝码:最初是以“级数”论高低相应加分,接着各个学校自招特长生,并提前予以加试提分。音乐考级变味了、走调了,越来越偏向功利性的目标。许多对音乐艺术既无兴趣又无天分的孩子,因为父母追风赶潮,因为父母以就学升学为目标“高压强迫”,不得不拿起了琴、练起了唱,失去了童年应有的欢乐,更无从感受音乐艺术的神圣与美好。从“教”与“学”两个方面来说,音乐都被异化为不断娴熟的技法,艺术的本质被抽离。
如今,音乐考级与升学之间的关联被取消,为中国人数众多的琴童松了绑,也有助于实现艺术教育的公平公正。多年来,音乐业余考级的现象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大中城市。而对于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入读的学校恐怕连教学大纲规定的音乐课程,都因为教学条件的有限而形同虚设,何谈业余时间的音乐学习?当音乐考级不再具备左右升学之路的力量时,我们现有的音乐教育资源才有可能为更多人所分享。
具体来说,如何实现这种非功利的音乐教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共性,即普遍重视集体合作的音乐样式。在普通中小学校开设的音乐课程中,他们不那么热衷于鼓励人群中的“少数派”,即琴童这一群体参加音乐考级,而是将重点放在指导大多数学生参与到学校室内乐队、管弦乐队、重唱、合唱等音乐社团中。正是通过这种低成本的音乐普及形式,更多的孩子得以感受到音乐之美,并实际参与到音乐的创造过程中。
我国大中城市虽有类似做法,但其根本区别在于,我们的中小学生乐队、合唱队仍然只对经过精心选拔的“尖子生”开放,其着眼点不是惠及学生中的大多数。有幸进入学校乐队、合唱队的孩子们可以登上舞台正式演出或者赴国外交流,而绝大部分学生是被排斥在外、是被不同程度地边缘化了的。音乐教育对于贫困地区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