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9:26作者:王新老师
赶在2015年最后一天,广西、四川、陕西、云南4个省份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至此,自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知以来,除北京、广东、浙江三省份外,全国已有29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公布了实施办法。这标志着中国乡村教育按下了“底部攻坚”的快进键,也使得此前长期制约乡村教育发展的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痼疾有望破题。
政策靶心始终向下,聚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我国乡村教师队伍长期面临好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困惑。这也成为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的薄弱环节和最大短板。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八项具体举措,并明确要求各地制订实施办法,瞄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所在省份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以便从根本上提高乡村教育的质量,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聚焦乡村优秀教师“下不去”的老大难问题精准发力,是各地制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政策靶心。为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解决乡村教师短缺矛盾,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针对多年来大量乡村学生涌入城市学校、大量乡村优秀教师招考进城等“失血”现象,安徽省完善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聘”办法,优先补充乡村学校特别是村小、教学点教师,城镇学校新任教师1年试用期满原则上先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海南省则通过实施省级学前教育乡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从2016年至2020年,每年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约100名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国家特岗教师标准执行。
与其他省份的教师补充机制不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支教走教模式,每年选派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2000名左右紧缺学科的优秀教师,除完成原单位教学任务外,到乡村学校轮岗走教。
资源投入向下,倡导“艰苦地区待遇高”价值观
“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就越高。”这既是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政策出发点,又是29个省份“实施办法”共同倡导的新价值观,也是国家和各地给全国330万名乡村教师的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