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08:40作者:李一老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要组织好规划实施,注重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及时解决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努力把各项重要举措落到实处。会议强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任务很重,时间很紧。出台的方案一定要有可操作性,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改革方案通过后,能公开的要向社会原原本本发布,以利社会共同监督落实。
焦点1优先建设乡村教师队伍
会议指出,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举措,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乡村学校实际的有效措施,把准支持重点,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解读
我国目前仍有280万乡村教师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280多万乡村教师,承担着4000多万乡村学生的教学任务。长期以来,乡村教师收入少、地位低、职业吸引力不强、优秀教师留不住等问题,严重影响乡村教育发展。
为了扶持乡村教师,我国也出台多项政策,2013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农村学校任教列入评特级教师必备条件等。
对于过去普遍关注的乡村教师职称问题,教育部起草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突出职务(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此外,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明确提出,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