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08:49作者:李一老师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下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教师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今后,该市中小学教师如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并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被开除。
根据规定,教师个人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或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的;教师接受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辅导,或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利的;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直接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