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56作者:李天扬老师
XX年,是工商系统全面落实国务院新“三定”规定,转变职能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各类信访多、各级活动多、人员思想多起伏的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工作转型,大力建设“服务型”工商,竭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效果。以下是由yjbys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工商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一、转型思考
进入XX年后,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论内部和外部环境都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发展性和结构性的挑战,我们要应对挑战,突围图强,进一步提升工商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开创特殊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唯有走转型创新之路。
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监管环境和不断变化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我们要实现转型创新的目标,首先就必须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立以下三个方面的崭新理念:
(一)确立“大发展、大服务”的理念。
正确处理好服务发展与工商监管的辨证关系,着力破除只讲市场监管,不关心经济发展;只注重发展速度,不落实科学发展;只注重行政执法,不关心社会和谐发展的观念。将市场监管真正纳入到行政服务的大范畴之中。监管和执法都只是手段,助推经济的科学发展才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
因此,我们树立了“监管也是一种服务,科学的监管更是一种高层次、高效率的服务”这样一种崭新的理念。通过对工商职能、体制和机制等的转型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有力增强助推经济科学发展的本领。
(二)确立“规范高效科学监管”的理念。
首先我们必须把握好“科学发展”与“科学监管”相互关系,科学监管必须服从、服务于科学发展的需要,规范高效的科学监管又能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科学发展。
因此,我们在转型创新中,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商监管新体制,就必须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和“四个转变”的要求,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把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监管理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