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09:05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周五(11月20日)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积金提取条件将放宽。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月房租提取最高住房公积金额度为39.8平方米×10元/平方米,按400元执行;已婚职工月房租提取最高住房公积金额度为39.8平方米×10元/平方米×2,按800元执行。实际房租低于月房租提取最高额度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实际房租高于月房租提取最高额度的,按照月房租提取最高额度提取。
39.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注:2013年区统计数据,2014年、2015年无统计数据)
10元/平方米--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单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市场租金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注:来宾市及各县(市、区)市场租金水平调查数据)
三、房租提取周期
原则上租房满一年提取一次。
四、简化租房提取要件
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和租房合同。
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提取申请人要在提取申请表上承诺不提交虚假合同、虚假证明等材料,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的: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
(二)取消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