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09:58作者:王新老师
“你就是我们大学的生产大队队长,我们是队员,每天记工分,每年算工分。”一位在高校的全国政协委员曾跟他的校长说过这样一句笑话。如今,行至岁末年初,又到了“算工分”的时候。
所谓“工分”,即通常所说的“绩效工资制”。具体点说,就是每到年末的时候,很多高校或院系会要求教师汇报一年中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相关部门再根据院校收入和年度的总工作量计算出该年的“绩效成绩”,据此决定教师的工资额度。在很多人看来,这与当年人民公社生产队记工分及按工分分钱几乎是一样的。
只是,在高校这样一个“生产大队”里,按“工分”发放工资的方式真的能令教师的工作“保质保量”吗?
“自愿”推行的制度
冯大诚是山东大学的一名老教师。从教30多年的他,跟“工分”打交道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他向记者简单介绍了每年自己都要准备哪些“工分”。
“主要是教学和科研两方面的内容。”冯大诚说,其中教学工作量包括给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授课和实验课时数、学生人数;指导做论文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人数、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数等;科研工作量则包括科研项目、到账的资金、发表的论文(非SCI、EI除外)及刊物的影响因子等。当然,还包括一年中得到的奖励。
据了解,在国内多数高校,教师每年末需要上报的内容几乎都大同小异,而据苏州科技学院教授陈建新的估算,通过这些“工分”而获得的“绩效工资”,要占到自己收入的一半以上。
完成这些与一年生计密切相关的汇报材料,其实需要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一两天就能准备好。”但是,陈建新却觉得很心烦,“填那些表太麻烦了,而且平时还要留意自己的很多工作,有时真的觉得很烦”。
其实在如今的高校中,觉得每年一次“记工分”很烦的老师远不止陈建新一人,但他们中的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这种每年都让他们“心烦”一次的“绩效工资制”,其实在国内出现的年头并不算长。
据冯大诚回忆,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内高校普遍实行的还是固定工资,“按各人的工资级别拿钱。”但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对于教师收入分配的“工分制”却在国内高校迅速推广,高校在这方面的积极性甚至远非执行教育部的任何一项官方指令所能比拟。而据记者了解,直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还有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在推行以“工分制”为核心的教师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