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09:46作者:王华老师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上获悉,新疆决定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公开透明纳入各地政务公开范畴,规定各地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过程必须公开“晒”出来。
自治区指出,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推行“校财局管”,实行学校和企业按期到县教育(财政)局报账制度,做到校长“见数不见钱”。结余资金不能长期沉淀,按照财政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国家补助资金按照要求15个工作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地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192所,学生达101.27万人,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经费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