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08:37作者:王新老师
从2016年起,经批准已取得学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当年有本科毕业生、尚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按程序自行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增列审核。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
学校自行开展增列审核的程序为: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拟授权专业;拟授权专业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位委员会。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学校自行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对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办学情况不能保证学士学位授权质量的专业,将暂停其当年学士学位授权;经过整改后,次年由省学位办组织专家重新进行实地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同意授权。
另外,经国家批准设立,当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由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