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08:11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广州政府四部门发布了民办教师的最低工资及每月津贴标准,《意见》规定民办教师最低工资标准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那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民办教师工资多少?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透露了上述信息。《意见》从2015年秋季学年开始实施。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据此推算,民办学校教师最低薪酬指导标准应为3790元/月。
《意见》提出,从2015年秋季学年开始,支持民办学校建立教师从教津贴和年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由政府予以经费补助。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按其实有专任教师人数,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费每年按12个月计发。民办学校申领政府经费补助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每月600元至1200元,以及按照不低于财政核拨经费20%的比例缴纳年金费用。
《意见》要求,民办学校发放从教津贴及建立年金制度后,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对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的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从次年起三年内取消该校申领政府经费补贴资格。
申报补助的教师原则上须符合如下条件: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且符合在本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连续任教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合格等条件的教师。学年结束前未经批准离职、在师德方面受到处罚或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则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