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9:51作者:王新老师
为保护青少年学生安全,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近日提醒,“十一”长假过后,学校要做好消防工作,为孩子们营造安全的学习及生活环境。
中小学生活泼好动,自我约束能力差,自我保护、救护能力弱。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提示,学校要对教室电线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超载引起火灾。要定期清理教室内堆放的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险火情,在场老师要迅速判断起火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切断火源。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要稳定孩子情绪,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撤离过程中防止发生拥挤踩踏。
黑龙江公安消防总队提示,有寝室的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遵守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源。严禁在楼内焚烧杂物,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宿舍。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热毯,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等燃器具。不准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此外,学校应定期举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掌握自救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