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08:17作者:才子老师
如何才能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待遇无疑是重要因素之一。可喜的是,自2013年9月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已有21个省份60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86%。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份已经实现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让乡村教师安心乐教。
教育部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及时跟踪各地进展、严格监管经费使用、调研督促落实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各地的实施。
目前,多数省份补助覆盖面已大幅提高。据统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层面的实施方案,其中21个省份已启动实施。2016年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数量,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补助学校增至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达到94.9万人。
与此同时,在中央、地方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16年,604个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3.2亿元,比2013年增加23.2亿元,增幅为232%。中央财政相应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比2013年增加10.7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元至500元的占46%。从各省份的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标准较高。如湖南按学校所在地情况,分为700元、500元、300元3个档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云南则统一执行500元的标准。
此外,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湖南泸溪县、四川马边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由于补助标准较高,这些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省份不仅关注连片特困地区县,还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贫县等相对艰苦边远的地区,让更多的乡村教师从中受益。如广西的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他地区的教学点;云南、西藏、青海等省份的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此外,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江苏、山东、广东等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教师进行补助。如广东2013年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6年进一步将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50%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