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1:42作者:李天扬老师
宁波小升初对口学校名单,2015宁波四区小升初校校对口方案出台
宁波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四区的小升初“校校对口”方案昨日(7月3日)出台。据了解,海曙外国语学校今年继续在全区招收初一年级学生,从2016年开始,将停止在全区招生。
根据规定,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实行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同时,坚持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的原则,初中学校对各对口小学的学生均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课书面测试。
方案还规定,已在本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仍需在本区借读初中的,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临近的另一所中学就读。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初中就读,要填写《借读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指四区以外)中学读初中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房产、户籍证明和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证明。该表与证明材料及汇总名单应及时上交区教育局教育科,由区教育局统一把该生材料寄回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本区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学生,要求在本区就读初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四区教育局还就均衡分班、收费等作了严格规定。(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