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10:26作者:王新老师
为了确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和因购房、务工、经商等进城人员子女在城区的就学需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禁止招收不及龄学生。
二、城区小学招生学校:实验小学、城关第一小学、城关第二小学、城关第三小学、均溪中心小学、福塘小学。
三、报名时间:①城区户籍一年级新生于7月5日-6日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父母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但未上户的适龄儿童须到均溪镇或城区办计生办开具证明,方可到校报名注册。②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一年级新生于7月11日-12日到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报名登记(无户籍的儿童不安排城区小学就读,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并由县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安排到城区或城郊小学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电脑派位时间初定7月底。③在城关第三小学、均溪中小、福塘小学周边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的住户可自愿到相邻的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5-6日。
四、招生要求:属城区小学片区招生对象的(即《实施意见》中第一款第二项1—6条)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的外来人员子女携带《实施意见》中第一款第三项第4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逾期者视为放弃在城区小学就读。报名时所提供的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若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资格。(具体招生规定详见大田教育网“通知公告”栏中《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城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网址:www.edud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