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7:14作者:李天扬老师
记者6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近期拨付资金3740.29万元,为全省3993名自愿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以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据了解,山东省自2009年以来,对毕业后自愿到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所需资金由山东省财政与毕业生就业所在市、县财政按5:3:2的比例共同承担;就业所在地为山东省财政直管县的,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6年符合补偿条件的人数规模已达到上年的近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