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08:48作者:李一老师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长沙市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5〕8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以及《长沙市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区属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小学招生和小学毕业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组织实施小学招生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微机派位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规范运行。 组长:喻小健
副组长:张新卫
组员:李长青陈乾坤谢述飞何敬之贺勇
陈英李新杰周辟宇王志鳌李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区属各中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小学招生
(一)基本原则
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招生时间
本地户口适龄儿童:2016年5月16日-5月22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2016年6月12日-6月14日
集中报名后一周内,各校可对少量遗漏者进行补登记,具体补登记时间由各校临时通告。对未能按规定要求办理登记或补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将不再享有相关招生政策,由雨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招生要求
1.本地适龄儿童入学
(1)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要保证其按时接受小学义务教育。
(2)保障特殊困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入学的孤儿、残疾儿童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给予适当优先照顾。
(3)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和各小学现有容纳能力及周边生源情况进行学区划分并对社会公示。个别因生源变化导致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