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9:13作者:王新老师
4月15日下午,长春市教育局举办长春市2016年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部署会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崔国涛公布了2016年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2016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将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划片就近、两个一致、规范守纪和信息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为确保2016年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长春市将继续做好十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学区制”入学,二是继续坚持免试入学,三是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四是继续实行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五是继续实行民办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六是继续实行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七是继续禁止以特长生方式招生,八是继续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九是继续做好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招生工作,十是继续实行起始年级电脑均衡分班。
为确保长春市招生入学工作健康、有序、平稳推进,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了五大机制。一是工作推进制,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计划管理制,严禁各中小学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三是信息公开制,通过相关媒体,对学区方案、主要时间节点及相关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四是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处理。五是督导评估制,将义务教育巩固率及规范招生行为等相关内容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作为评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2016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日程:
4月下旬,各区在统一规定的时间通过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本区2016年中小学学区方案。
5月1日-15日,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于5月14日-15日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5月17日-18日,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