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1:42作者:王华老师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市教科院:
现将《厦门市2016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基础教育月份安排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3月6日
厦门市2016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厦门市基础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一、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大全市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满足片区内幼儿的入园需求。
2.研究制定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指导意见,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课程游戏化,不断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
3.健全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共创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争创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积极推进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帮扶农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助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4.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促进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国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应用与管理,充分利用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动态监管。
5.继续清理整顿无证园。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政策引导等清理整顿工作制度,防止新无证园产生。
二、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回头看”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城市学校标准均衡配置校舍、设施、设备、图书等资源。加强办学条件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全面消除不符合国家“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的建设水平。
7.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推进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措施,重点攻关,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8.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不定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继续完善第三方调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责任督学的作用,建立健全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