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21:34作者:李一老师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光明日报2015-02-27)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笔者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完美超越。(作者: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