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09:36作者:王华老师
山东省威海市出台7项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
本报讯(记者魏海政)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出台《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立体化构建校长选聘制度、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校长交流任职制度、校长培养培训制度、校长和教师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等7项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
2016年,威海市委、市政府将校长职级制改革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社会体制改革重要事项,成立领导小组。近日,威海市政府又召开启动会议,全面部署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并在乳山市、高新区正式启动试点。
“威海校长职级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着力建立7项制度,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威海市教育局局长于胜涛说。
校长选聘制度建设方面,实行校长、副校长聘任制。主要实施改革的中小学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现任校长保留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新设立的中小学不再确定行政规格,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方面,一是根据实际测算,确定校长职级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分四级九等,并适当调增校长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市域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部门按照奖优罚劣导向考核分配。
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方面,威海充分考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规模大的学校的办学难度,设置难度系数和权重比例,更加注重校长在学校原有基础上取得的发展变化幅度,激励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建立社会参与的校长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校长评级升降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打破校长“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旧有格局。
校长交流任职制度方面,威海建立了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和优秀校长柔性流动制度,在评选特级校长时设立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指标,遴选符合条件、因名额等原因未能评上特级校长的优秀校长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一个任期(4年)考核合格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