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9:42作者:三水老师
本报讯(记者周仕敏)记者日前从广西教育厅获悉,2016年广西下达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央奖励资金43808万元,用于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新建和改扩建、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满足随迁子女就读需求。
广西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2016年,广西按照城市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足额核拨公用经费,2013年至2016年全区共筹措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6288万元。
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广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016年,广西投入2.53亿元,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城市学校(含民办学校)进行奖补。对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严禁加收借读费,在办理转学手续时不准向学生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