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4:54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宜宾出台《乡村教师支 持 计 划 实 施 细 则(2015-2020)》(以下简称《细则》),按照“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完善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成四川教育强市和川南人才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岗位补贴不得冲抵生活补助
《细则》要求,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全面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特岗教师参照执行),不得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冲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开展乡村教师关爱行动。包括定期开展慰问优秀和困难乡村教师活动;设立乡村教师重大疾病和困难救助基金;落实至少每两年对乡村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的制度;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专家下乡巡诊等。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细则》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
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以乡村教师为主体的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