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23:35作者:李一老师
各系、各2015届相关专业毕业班、各2015届相关专业学生:
接省征兵办相关通知,2016年将继续从我院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招收的政策和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和江西省征兵办公室、教育厅、民政厅《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赣征〔2008〕4号)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士官纳入全军年度士官选取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
招收单位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总装备部,武警交通部队,公安消防部队。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护理类专业可招收女性大专以上未婚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役和在学术、科技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时间安排
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批准入伍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