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4:36作者:三水老师
一、院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部委代码:10414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见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略)
五、录取原则:
(一)总原则:对所有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实施专业级差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对所有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分数择优录取。我校按专业或学科类招生,非外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报考体育专业考生,身高视力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通过口语测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报考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工商管理(国际工商管理方向)、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朝鲜语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95分(以上单科分数均以150分为总分,若单科总分不一致将按单科限制标准折算后执行)。
(三)总分相同情况下,结合考生学业评价和综合评价情况,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面向外省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表演专业(在陕西、湖南、江西三省招录,为健美操、体育舞蹈方向培养人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收,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在山西、山东、河南省招录,为戏剧影视方向培养人才)招收文科生。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